现将《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康复医疗中心、护理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(试行)的通知》(国卫医发〔2017〕51号)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康复医疗中心和护理中心属于单独设置的医疗机构,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置。请各地严格按照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,合理布局、依法准入、加强监管,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。
_data/2020/03/03/9bdd2c97_5c9e_46d3_ada0_1d9b169ed751/file/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康复医疗中心、护理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(试行).pdf
省卫生计生委
2017年11月23日